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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社北京9月18日电 (记者 张素)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18日通报,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、银川市委原书记姜志刚涉嫌受贿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
日前,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姜志刚作出逮捕决定。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公开资料显示,姜志刚生于1960年8月,江苏东海人。姜志刚曾任成都飞机工业(集团)公司董事会董事、副总经理、党委副书记,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五局副局长,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、党委委员,北京市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,中央保密委员会委员等职。2017年4月,他赴宁夏任职。
今年3月,官方通报姜志刚被查。8月,官方通报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。他被指“大肆接受和组织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旅游活动,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建设楼堂馆所”“违规干预原管理单位人事安排,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”,以及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,利用职权为本人及亲友低价购房,违规帮助亲属入股私营企业”等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