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人养老金制度是多层次、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布局,也是积累长期资金、服务国家经济发展大局、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。
为摸底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情况,给优化政策提供依据,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课题组于2023年到2024年组织对部分央国企、事业单位及职工开展调查。调查以央国企为主,被调查的企事业单位平均职工人数在10万人以上,涉及群体1300万人,共发放问卷4万份。汇总用人单位和职工在参与意愿、投教服务、税收优惠等方面的诉求,并提出相关建议。
根据调查结果,用人单位的意见主要包括以下方面。一是部分央国企积极响应政策号召,其他一些单位持观望态度或缺乏行动意愿。二是部分单位认为组织推动没有政策依据。有的单位认为个人养老金属于职工个人事项,如果政策没有明确要求单位有相关义务,单位不便组织推动。三是部分单位认为代销渠道提供的产品不全,希望建立全市场产品超市并为职工挑选产品。四是部分单位担心承担投资风险,对个人养老金产品业绩波动表示担忧。五是大部分单位希望借助引入个人养老金的契机,打造集账户开立、资金缴存、产品购买、资产查询、政策投教以及资金领取于一体的二三支柱一站式养老服务平台。
职工意见主要包括以下方面。一是政策宣传不足。部分职工表示缺乏了解政策的渠道;部分职工虽然了解政策,但没有认识到参加个人养老金的好处和必要性。二是税优政策覆盖范围有限,政策吸引力不足。三是缴费额度相对较低,对个人退休生活补充作用有限,希望适当提高缴费上限。四是金融服务供给不充分、不均衡。目前部分金融机构“重开户、轻其他”,职工在产品选择、投资运作等方面获得的服务有限。五是系统、全面的投教服务相对稀缺,职工在养老规划、操作流程、产品选择及投资理念等方面需要系统、专业、持续的服务。六是领取政策需要优化,部分职工希望增加特殊情况下提前领取方式。
针对整理分析的调查结果,课题组提出了相应对策建议。
第一,优化税优政策,扩大政策覆盖面,提高个人养老金参与率。一是配合个人养老金缴费额度,建立基本限额和高标限额双账户,设置不同的免税政策;二是进一步完善领取端的税收政策,对领取期限达到一定年限以上的,领取金额免税;三是借鉴家庭综合所得税制下的个税抵扣制度,将家庭成员的个人养老金缴费纳入抵扣范围,拓宽参与群体;四是逐步提高每年免税额度,增加个人养老金积累。
第二,发挥央国企在推动个人养老金扩面中的主阵地作用,提高扩面效率。一是政策层面鼓励央国企在政策宣传、推动职工参加个人养老金等方面提供服务;二是选择部分央国企在个人养老金平台建设、提供一站式业务办理服务等方面先行先试,提供示范借鉴;三是探索个人养老金受托管理试点,例如授权年金管理部门代表职工利益,行使受托人职能,管理职工个人养老金,提高投资收益。
第三,探索多样化资金来源,扩大个人养老金资金规模。一是鼓励部分有条件的企业使用职工福利费、补充医保结余资金等为职工匹配缴费;二是鼓励没有条件建立企业年金的单位,向职工个人养老金账户缴费;三是探索打通养老保险二三支柱,衔接税优政策,允许资金在年金和个人养老金之间流动。
第四,拓宽开户渠道,提高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积极性,营造公平良性竞争生态。一是允许非银行金融机构为职工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,提高覆盖能力;二是非银行金融机构代理职工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,降低职工参与难度,实现个人养老金业务一站式办理,提高业务参与率。
第五,扎实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稳步发展。逐步扩大覆盖范围,依靠的是制度吸引力,应在政策优惠、制度管理、系统协同建设、个人养老金产品开发、金融服务提供等方面不断优化,不断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,促进制度长远健康发展。
作者:费平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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